天津市西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轄區內一家壽司店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3000元。該店因經營的北極貝產品中重金屬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據調查,該壽司店在采購及加工北極貝等水產品時,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義務,導致重金屬殘留超標的食品流入經營環節,對消費者健康構成潛在風險。市場監管部門在例行抽檢中發現該問題后,立即責令商家停止銷售相關產品,并啟動立案調查程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可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鑒于該店涉案產品數量較少、貨值較低,且積極配合調查并及時整改,監管部門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此次事件再次為餐飲行業敲響警鐘。食品安全無小事,餐飲經營者必須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確保原材料來源可靠、質量合格。消費者在選購海鮮壽司等生鮮食品時,也應提高警惕,選擇證照齊全、衛生條件良好的正規商家。
市場監管部門表示,將繼續加大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提醒廣大食品經營者務必引以為戒,嚴守食品安全底線,切勿心存僥幸。
(注:文中“高爾夫及危險運動項目”與食品安全事件無直接關聯,可能為信息誤植或無關內容,故未在正文中體現。)